民法典規定父債子還了嗎

導讀: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那么民法典規定父債子還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關于民法典規定父債子還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規定父債子還了嗎
沒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因此我國沒有父債子還等類似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只有其繼承人繼承其遺產后才有義務負責償還償還的范圍也僅僅以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對被繼承人的債務不負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