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債權債務規定

導讀: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那么買賣雙方債權債務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關于買賣雙方債權債務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買賣雙方債權債務規定
民法通則關于債權債務的規定
1、公民之間的借貸款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2、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3、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4、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二、合同法關于債權債務的規定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