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讓協議中涉及房產的怎么處理

導讀: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那么債權債務轉讓協議中涉及房產的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關于債權債務轉讓協議中涉及房產的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債務轉讓協議中涉及房產的怎么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轉讓債權債務涉及到房產問題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簽訂轉讓協議書如果變更產權的要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合同變更條件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九條債權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條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二、公司分立后債權人向誰請求償還債務
公司分立后債務怎么承擔關系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那么究竟債權人該向誰要債呢?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
(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
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