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人死亡欠的債務怎么處理

導讀: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一人死亡欠的債務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夫妻一人死亡欠的債務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人死亡欠的債務怎么處理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債由誰來還通常人們會認為應該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來償還其實這都不對法律是不支持父債子還或者子債父還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
通常來說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擔負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而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明確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條明確規定了對一方死亡后共同債務應由生存一方清償。
婚前債務可以轉為婚后共同債務嗎
對于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婚姻法沒有規定但2003年最高法院的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法院制定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可以轉為婚后共同債務的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二)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
(三)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