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根據原則是什么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如果實施了上述行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應負事故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根據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如果實施了上述行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應負事故責任。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根據原則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根據原則是什么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2、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1)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系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2)因果關系原則
①因果關系原則
當事人存在有違法行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的嚴重程度與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為并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違法行為很嚴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為與該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系也沒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要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
②直接原因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是實實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損害后果發生的因素它就構成事實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3)路權原則
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現代化交通設施給所有的交通參與者規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線行人、不同類型的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都有各自規定的通行路線。然而在當前的交通環境中極少有絕對的專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強調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的同時也要規范交通參與者使用非其法定優先使用道路的行為即借道通行的行為。在科學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參與者在使用非其法定優先使用的道路時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這樣才能確保安全。
(4)安全原則
①合理避讓原則。交通事故的形態千變萬化事故原因多種多樣交通參與者在享受通行權利的同時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權必須做到合理避讓主動承擔維護安全的義務。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應怎樣分析雙方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呢?事故責任的劃分先確定一方已違反了通行規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處置再以事故發生時雙方是否盡到了安全義務來衡量雙方行為的作用并劃分責任。
②合理操作原則。合理操作原則為交通參與者在參與交通運行時為了保證交通安全應主動杜絕一些法律法規未禁止但有可能存在危險隱患的行為。如果實施了上述行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應負事故責任。
(5)結果責任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雖未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應負事故責任即結果責任原則。確定該原則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對導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為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過錯時還應注意以下兩點
①應強調駕駛人員職業上的注意義務避免對行人、非駕駛方的苛刻要求留給其精神和身體以適度的自由空間。判斷駕駛人員責任時不應僅看其是否違章(不違章不意味著已盡注意義務)還應看其是否遵守一般安全義務因為任何發達的交通規則都不能完全概括現實交通的復雜狀況
②如果雙方均未報案一般應認定駕駛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使其承擔賠償責任。
3、法律依據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法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于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程序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