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介機構能否鑒定交通事故責任

導讀: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那么社會中介機構能否鑒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關于社會中介機構能否鑒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社會中介機構能否鑒定交通事故責任
社會中介機構不能鑒定交通事故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由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復核的程序是什么
1、縣(市、區)交警部門應當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或代理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在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2、上一級交警部門對受理的復核申請應當使用交通事故處理通知書通知事故其他當事人并對申請人提出的復核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對事故的事實、證據、當事人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當事人的責任確定等方面進行審核。
3、審核后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復核申請書后30日內對下列內容做出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1)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以一次為限。
4、經審核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當事人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成立、適用法律準確、當事人責任認定正確的對原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結論給予支持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結論。
5、下列復核申請上一級交警部門不予受理
(1)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后提出復核申請的
(2)經復核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對事故認定仍存有異議要求復核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
對復核申請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門應當制作并送達交通事故處理(不受理)通知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解決的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