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中車主責任有哪些

導讀:
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交通肇事案中車主責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關于交通肇事案中車主責任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案中車主責任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車主承擔的責任要區分情況來分析具體如下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范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系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二、哪些人承擔交通事故連帶責任
(一)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事故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肇事司機暫無力賠償由司機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墊付
(二)肇事車輛為單位所有司機執行職務即工作或生產過程中履行駕駛職責行為受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委派或認可該單位或車輛所有人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三)委托他人購車、代購人購車后肇事委托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委托他人維修、保管車輛期間或在停車場停車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維修人、保管人、停車場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財物損失的肇事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不屬同一單位司機與使用機動車受益單位為被告由受益單位先行墊付賠償
(六)無償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機與受益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七)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其遺產繼承人不放棄繼承只在所繼承財產額度內承擔責任。遺產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因無遺產可供繼承繼承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客持票或按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無票旅客乘車運輸過程中死亡承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九)無償同乘即搭便車原則上不能免除司機責任應斟酌具體情形比照過失相抵原則減少司機賠償責任
(十)學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由教練員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