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車脫審發生事故怎么認定責任

導讀: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那么農用車脫審發生事故怎么認定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關于農用車脫審發生事故怎么認定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農用車脫審發生事故怎么認定責任
脫審的農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要依據當事人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如何復核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以一次為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