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才能重新鑒定

導讀:
第三十二條重新鑒定應當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以外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但原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指定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應當不低于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的司法鑒定人中應當至少有1名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那么交通事故如何才能重新鑒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十二條重新鑒定應當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以外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但原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指定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應當不低于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的司法鑒定人中應當至少有1名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關于交通事故如何才能重新鑒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如何才能重新鑒定
交通事故的傷者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進行鑒定由司法鑒定機構重新進行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辦案機關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委托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
(三)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
(四)辦案機關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重新鑒定應當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以外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但原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指定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
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應當不低于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的司法鑒定人中應當至少有1名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的資料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該攜帶的材料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