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強制措施單開了沒簽字生效嗎

導讀:
現場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不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那么交通強制措施單開了沒簽字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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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強制措施單開了沒簽字生效嗎
交通強制措施憑證需要交警簽名或者蓋章才生效當事人不簽名的不影響交通強制措施憑證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采取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二)、(四)、(五)項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三)制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
(五)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即為送達。
現場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不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二、交通強制措施的種類
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避免危害發生、防止證據滅失的需要或者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滿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收繳非法裝置
(五)、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