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不簽字可以嗎

導讀:
交警部門出具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后會送達給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而當事人對于認定書的簽字只是確認其已經送達,而不是對于其內容的認可,所以事故認定書不簽字也會生效。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不簽字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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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簽字與否,并不代表當事人對認定書的認可,簽字只是交警部門的一種送達方式。
2、《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4、由此可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但它是交警部門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文書證,因此與物證、書證、勘驗筆錄等證據相比,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當事人不簽字,不會影響交通事故責任書的生效。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X公交認字(2010)第311號
交通事故時間:
交通事故地點:
當事人基本情況:
交通事故基本事實:
交通警察(簽字):
2010年9月10日
交警大隊印章
接到此認定書后,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在三日內向支隊事故處申請復核;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應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協調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