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能否對交通事故企業處罰

導讀: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一條中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內容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那么安監局能否對交通事故企業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一條中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內容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關于安監局能否對交通事故企業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安監局能否對交通事故企業處罰
根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可知安監局對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具有管轄權企業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安監局不能對交通事故企業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一條中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