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少了,還可以反悔嗎

導讀:
車禍賠償少了可不可以反悔案情2014年2月9日黃某駕駛登記車主是李某的小型轎車由平南往金田方向行駛至323省道177KM570M路段黃某在超車過程中與對向駛來由溫某華駕駛而登記車主是周某兵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后又與劉某駕駛而登記車主是蔡某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三名傷者均被送往醫院治療期間黃某已向溫某樂、周某、溫某華墊付了醫療費共計106000元。因實際損失較大傷者周某將黃某、車主李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撤銷黃某與三名傷者親屬簽訂的協議書其經濟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保險公司在商業險賠償再有不足的由黃某、李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車禍賠償少了,還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賠償少了可不可以反悔案情2014年2月9日黃某駕駛登記車主是李某的小型轎車由平南往金田方向行駛至323省道177KM570M路段黃某在超車過程中與對向駛來由溫某華駕駛而登記車主是周某兵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后又與劉某駕駛而登記車主是蔡某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三名傷者均被送往醫院治療期間黃某已向溫某樂、周某、溫某華墊付了醫療費共計106000元。因實際損失較大傷者周某將黃某、車主李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撤銷黃某與三名傷者親屬簽訂的協議書其經濟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保險公司在商業險賠償再有不足的由黃某、李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關于車禍賠償少了,還可以反悔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賠償少了可不可以反悔
案情
2014年2月9日黃某駕駛登記車主是李某的小型轎車由平南往金田方向行駛至323省道177KM570M路段黃某在超車過程中與對向駛來由溫某華駕駛而登記車主是周某兵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溫某樂、周某)發生碰撞后又與劉某駕駛而登記車主是蔡某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溫某華、溫某樂、周某受傷三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案經交警大隊處理并于2014年3月17日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溫某華、溫某樂、周某不負事故責任。
事故發生后三名傷者均被送往醫院治療期間黃某已向溫某樂、周某、溫某華墊付了醫療費共計106000元。
事故中兩輛小轎車在保險公司均投保有交強險其中黃某駕駛的小轎車在保險公司投保有商業險保險限額30萬元并不計免賠率。在受害人治療期間2014年2月21日黃某與三名受害人的親屬自行達行了協議書協商約定黃某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并且盡力支付此次三名傷者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此外由三名傷者向保險公司追討全部賠償所得款項(甲方墊付的醫療費外)歸乙方所得乙方不再追究保險責任外甲方的一切責任。
本次事故中三名傷者住院治療的損失合計376895.26元其中醫療費用損失總額340788元。其后續治療仍在繼續。
因實際損失較大傷者周某將黃某、車主李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撤銷黃某與三名傷者親屬簽訂的協議書其經濟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保險公司在商業險賠償再有不足的由黃某、李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爭議
黃某與周某的法定代理人簽訂的協議書是否具有可撤銷情形?
評析
對于黃某與周某的法定代理人簽訂的協議書是否具有可撤銷情形本案中就協議雙方的意思表示而言周某等交通事故受害方是基于黃某駕駛車輛投保的保險足以賠償其損失的前提下簽訂的協議書但是簽訂協議時周某等三名受害人尚在醫院住院治療醫療費用等相關損失尚未確定而從實際治療情況看僅三名受害人的醫療費用就已達34萬多元而保險賠償的醫療費用總額僅為311000元考慮到周某等三名受害人治療尚未終結必定會發生后續醫療費用等相關損失三受害人的總損失明顯超出保險責任賠償限額而且差額較大這個結果明顯不是三名受害人方簽訂協議書時所能預見的也違背了受害人方簽訂協議書的目的因此周某等受害方對協議書約定的內容存在重大誤解。
其次從協議書約定的內容看黃某不需對周某等三名受害人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黃某作為交通事故侵權人在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情形下不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顯然有失公平。雖然黃某駕駛的車輛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但機動車保險責任僅是一種替代責任在保險不足以賠償受害人損失的情形下侵權人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周某等三名受害人的總損失雖未最終確定但根據三名受害人的傷勢及治療情況可以預見總損失明顯超出保險賠償限額且差額較大。在該情況下黃某完全不負擔賠償責任將使協議雙方權利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嚴重失衡明顯有失公平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力和義務”的規定。
綜上協議書具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及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可撤銷情形依法應予以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