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報廢摩托車交通事故影響責任劃分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那么駕駛報廢摩托車交通事故影響責任劃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關于駕駛報廢摩托車交通事故影響責任劃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駕駛報廢摩托車交通事故影響責任劃分嗎
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行駛是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影響如果對方對交通事故發生沒有過錯的駕駛報廢車輛一方負全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車輛報廢年限
一般情況不同類型的車輛延緩的年限不同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最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吊車、消防車、鉆探車、專項作業車等專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15、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7年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申請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