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沒有劃分可以先評殘嗎

導讀:
但交通事故評殘要治療結束后完成。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沒有劃分可以先評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交通事故評殘要治療結束后完成。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關于交通事故責任沒有劃分可以先評殘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沒有劃分可以先評殘嗎
車禍評殘與責任劃分沒有關系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是根據實際的傷害后果來進行認定的。但后期的賠償是與責任有關的傷殘鑒定費保險公司是不報銷的那么傷殘鑒定費是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來承擔的。如果就傷者也有責任就要承擔責任比例內的鑒定費。同時傷者的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要是超出11萬的話超出部分也是按照責任劃分比例來承擔的。
但交通事故評殘要治療結束后完成。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二、交通責任認定所需要的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