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氣前飲酒的如何認定醉駕

導讀:
第七條、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那么呼氣前飲酒的如何認定醉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條、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關于呼氣前飲酒的如何認定醉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呼氣前飲酒的如何認定醉駕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二、關于呼氣前飲酒如何認定醉駕的法律規定
根據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條、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第五條、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制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第六條、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第七條、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