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復議后不想去復議怎么辦

導讀:
第二十三條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第二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那么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復議后不想去復議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十三條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第二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關于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復議后不想去復議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復議后不想去復議怎么辦
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復議后由受理復議的機關對復議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就會受理不符合條件不受理受理后由復議機關處理不需要申請人去參與復議。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二十三條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
第二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