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擾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導讀:
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說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干擾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說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干擾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干擾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任何單位和個人妨礙、阻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或者擾亂、影響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單位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由行為發生地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有何規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并于八日內制作調解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各方當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后審核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主體資格
(二)申請書是否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提出。
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
申請人資格不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當事人予以變更。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說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