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持假證件駕駛,賠款是否應該由保險公司支付

導讀:
濱湖區法院鑒于該車輛已經投保而四昌公司住所不明駕駛員也無法找到遂裁定由保險南京分公司向申請人徐偉支付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款項95000元并派專人赴南京市從銀行強制執行?;鶎臃ㄔ翰枚ūkU公司支付賠款的理由是四昌公司為這輛車輛買了10萬元第三者隨.扣除免賠顫50閶元.保險公司應該支付理賠費9500O元。按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有關除外責任的規定在該起事故中由于駕駛員張龍無有效駕駛證故該起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那么駕駛員持假證件駕駛,賠款是否應該由保險公司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濱湖區法院鑒于該車輛已經投保而四昌公司住所不明駕駛員也無法找到遂裁定由保險南京分公司向申請人徐偉支付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款項95000元并派專人赴南京市從銀行強制執行。基層法院裁定保險公司支付賠款的理由是四昌公司為這輛車輛買了10萬元第三者隨.扣除免賠顫50閶元.保險公司應該支付理賠費9500O元。按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有關除外責任的規定在該起事故中由于駕駛員張龍無有效駕駛證故該起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關于駕駛員持假證件駕駛,賠款是否應該由保險公司支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情起因于1999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當時南京四昌公司駕駛員張龍駕小客車經312國道行駛至無錫市黃巷立交內與徐偉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使徐偉倒地受傷。徐經治療后傷殘評定為一級。事故由無錫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某大隊作出責任認定徐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張龍負次要責任。
徐偉于2000年4月起訴至濱湖區法院要求四昌公司賠償損失。該法院于2001年2月作出判決由四昌公司賠償徐偉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7395元并支付訴訟費6361元。南京四昌公司于1998年8月3日在保險南京分公司為該小客車投保了機動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等其中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限額為10萬元保險期限自1998年9月1日起至1999年8月31日止。
濱湖區法院鑒于該車輛已經投保而四昌公司住所不明駕駛員也無法找到遂裁定由保險南京分公司向申請人徐偉支付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款項95000元并派專人赴南京市從銀行強制執行。基層法院裁定保險公司支付賠款的理由是四昌公司為這輛車輛買了10萬元第三者隨.扣除免賠顫50閶元.保險公司應該支付理賠費9500O元。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接到法院的裁定書以后在法院規定的時限內著手進行緊張的調查。他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被保險人四昌公司投保情況屬實但卻從未到保險公司報案索賠。從事故情況和交警的責任認定結果分析該公司理應積極主動地報案盡快拿到保險賠款緩解事故賠償壓力。
帶著這個疑問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開始尋找四昌公司和肇事駕駛員。不久調查人員了解到四昌公司已經不存在歷經周折終于找到了駕駛民從交談中得知該公司車輛和手續齊備而對向保險公司報案則含糊其辭說不清楚。同時電了解到駕駛員是1985年在深圳考取的駕照。駕駛員的年齡、經歷和持有外地駕照的情況引起丁調查人員的注意他們把從交警大隊取得的資料送到深圳有關部門鑒定經過慎重核實取得確鑿證據證明該駕照系偽造證件。
按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有關除外責任的規定在該起事故中由于駕駛員張龍無有效駕駛證故該起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至此四昌公司和駕駛員在事故后未報案索賠的謎終于有了答案。
面對這種情況保險公司將調查情況和材料向濱湖區法院詳細做了匯報但濱湖區法院堅持原裁定不愿重審繼續堅持強制執行。
2003年9月保險公司得到保險監管部門的支持將此案情況向江蘇省高院進行反映由省高院將案情和申述材料批轉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2004年4月根據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再次提供了關于糾正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一起錯誤裁定的請示以及全部案情資料。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長達一年的時間內經過調查、審理、復議于2004年12月作出復議結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以四昌公司駕駛員持假證件駕駛是涉及道路交19事故貴任認定的間屬不是執行程序中解決為由認定濱湖區法院原裁定符合法律規定拒絕糾正原基層法院的裁定。
專家認為
從這起案件栽定書的文字反映法院經辦人員對(保險法片面理解力口之對案件資料疏于審察.導致其對本案的錯誤裁定
(一)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中請是一切保險索賠案件的必要條件和前提。被保臉人四昌公司與大眾保險公司建立了保險合同關系雙方均應覆行法定義務及合同約定。法院也應據此裁定。
(保險法)第22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破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法)第23、24、25、26條均表明被保險人直接向保險人提出索賠及提交相關憑證是其法定義務本案涉及的機動乍輛三責險保單上也清晰提示了投保人這一法定義務。
因此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及提交相關憑證是一切保險索賠案件的必要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