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提出賠償時限

導讀:
交通事故提出賠償時限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后一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種情況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那么交通事故提出賠償時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提出賠償時限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后一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種情況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關于交通事故提出賠償時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提出賠償時限
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后一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后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后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種情況
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
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
2、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
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應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內未治療終結或者一年內未能定殘的則應適用民法通則第139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即在治療終止或定殘之日起繼續計算剩余的六個月。仍在治療以及尚未定殘的即應屬于民法通則139條中規定的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形。
3、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
如外傷性失語、偏癱、神經損傷導致肢體肌肉萎縮等訴訟時效應自隱性傷害被確診之日或者經有關部門鑒定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時計算一年。
4、對于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
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即人身一年其他兩年。對于達成調解協議后或者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逾期不履行的訴訟時效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后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后遺癥的
可以就治療后遺癥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后遺癥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療部門、鑒定機構確認后遺癥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系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