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拒絕簽字怎么辦

導讀:
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后交與當事人二是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拒絕簽字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后交與當事人二是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拒絕簽字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拒絕簽字怎么辦
有的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交警出具的交通責任認定書不服所以就拒絕簽字。當事人簽字與否并不代表當事人對認定書的認可這只是交警部門的一種送達方式。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
一、是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后交與當事人二是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
二、如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有異議)可在接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內容寫清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
三、當事人是否簽字對以后事故損害索賠都不會受到影響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重新認定的時限為多久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如果對認定不服,應盡早提出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