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的新規定

導讀:
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的新規定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及其親屬能否依司法救濟途徑獲取死亡賠償金或者殘疾賠償金。新刑訴法司法解釋與最高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相互矛盾。傷殘、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排除在交通肇事犯罪賠償范圍之外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受害人當場死亡、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喪失所造成的收入減少都不能獲得賠償極大地減輕了交通肇事者的賠償責任將會帶來不少社會不穩定因素。那么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的新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的新規定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及其親屬能否依司法救濟途徑獲取死亡賠償金或者殘疾賠償金。新刑訴法司法解釋與最高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相互矛盾。傷殘、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排除在交通肇事犯罪賠償范圍之外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受害人當場死亡、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喪失所造成的收入減少都不能獲得賠償極大地減輕了交通肇事者的賠償責任將會帶來不少社會不穩定因素。關于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的新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的新規定
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及其親屬能否依司法救濟途徑獲取死亡賠償金或者殘疾賠償金。
在民事訴訟中通過援引民法典(2021.1.1生效)、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范性文件可以獲得司法救濟。新刑訴法的規定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為判決、裁定的考量沒有規定對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如何區分處理的問題同時也限定當事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獲得法律救濟的范圍。“物質損失”是否包括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卻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長期存在爭議的問題并沒有解決。其根源在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p>
也就是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定義為精神損害撫慰金。而根據我國法律、司法解釋的效力位次來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以后相繼頒布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民法典(2021.1.1生效)根據后法優于前法的一般原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已經不再適用。
無論是法律實務還是理論中已經把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界定為財產性質而新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物質損失”的說法與“財產損失”區別是什么?新刑訴法司法解釋與最高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相互矛盾。
二、交通肇事罪賠償范圍的縮小極大地降低了肇事者的犯罪成本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
傷殘、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排除在交通肇事犯罪賠償范圍之外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受害人當場死亡、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喪失所造成的收入減少都不能獲得賠償極大地減輕了交通肇事者的賠償責任將會帶來不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受害人當場死亡不存在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誤工損失的問題。
根據新刑訴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范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也就是說受害人家屬僅僅只能獲得喪葬費因為“死亡賠償金”屬于”精神撫慰金”范疇而被排斥于附帶民事賠償和單獨民事訴訟范圍之外。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刑罰規定一般情況下的刑期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里就必然會出現一個犯罪成本大為降低的問題幾十萬元的傷殘、死亡賠償金都不需賠償三年左右的刑期而且有可能為緩刑帶來的社會問題不言而喻。過去尚有三年牢獄之災和巨額賠償高懸在肇事者的頭上可以對機動車駕駛人起到震懾作用。
而新刑訴法及其司法解釋對交通肇事犯罪處罰的寬松在司法實踐中可能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因為一旦涉罪精神撫慰金、傷殘及死亡賠償金均可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