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如何計算的

導讀:
如果僅僅因為受害人無法主張任何權利,就此認為死亡賠償金不是賠給死者的,是對生命權的極大不尊重。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如何計算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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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如何計算的
1、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中的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但如果在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則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直接按照五年計算。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二、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什么
1、死亡賠償金應兼具補償性和懲罰性兩種因素,生命權作為最重要的人身權,當死者本人非自愿的被剝奪了這最寶貴的權利時,死者本人遭受的是最大的傷害。如果僅僅因為受害人無法主張任何權利,就此認為死亡賠償金不是賠給死者的,是對生命權的極大不尊重。
2、同時,對于加害者來說,其負有不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義務,死者的生命權受到最大程度的侵犯,也是侵權者最大程度的違反義務,因而,從這個角度,死亡賠償金還具有對侵權者的懲罰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