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怎么做

導讀:
而且在十天內作出認定結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規定交通事故中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據了解該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形成原因制作交通事故成因報告書并送達當事人。”一些地方和法院提出如果公安機關不再作責任認定大量的交通事故糾紛只能由法院處理法院難以承擔。由公安機關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和降低訴訟成本。那么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且在十天內作出認定結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規定交通事故中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據了解該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形成原因制作交通事故成因報告書并送達當事人。”一些地方和法院提出如果公安機關不再作責任認定大量的交通事故糾紛只能由法院處理法院難以承擔。由公安機關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和降低訴訟成本。關于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怎么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如何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交通事故中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而且在十天內作出認定結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規定交通事故中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據了解該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形成原因制作交通事故成因報告書并送達當事人。”一些地方和法院提出如果公安機關不再作責任認定大量的交通事故糾紛只能由法院處理法院難以承擔。由公安機關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和降低訴訟成本。
據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形成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二、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怎么做
在實際生活中有些下級公安交管部門對需要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頗有微詞陽奉陰違。采取各種消極的方式拒絕或變相拒絕執行使交通事故案件久拖不決引發社會矛盾。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結論對于下級公安交管部門來說具有執行力下級公安交管部門必須服從。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決定的可以按照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理還可以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下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10日內重新調查并根據重新調查的結果和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的復核意見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下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制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書面報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