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陜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一、2021年度陜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1、2021年1月20日陜西省統計局公布2020年度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意見(試行)規定即日起陜西地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7868元/年進行計算。那么2022年度陜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21年度陜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1、2021年1月20日陜西省統計局公布2020年度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意見(試行)規定即日起陜西地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7868元/年進行計算。關于2022年度陜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21年度陜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
1、2021年1月20日陜西省統計局公布2020年度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統一適用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意見(試行)規定即日起陜西地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7868元/年進行計算。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即地部分地區實行同命同價均已城鎮標準核算賠償。具體可查看本專題地區的詳細賠償標準。
3、關于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的規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對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出法律解釋后實施條例未再規定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20080817公安部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4、陜西全省已實施“同命同價”的規定。
二、交通事故賠償計算公式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情況下
人身損害賠償數額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1、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例、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據實結算。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費誤工的時間×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關于誤工費的舉證等歡迎來電咨詢。
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費護理的人數×護理的時間×護理人員的收入護理的人數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關于護理費的舉證等歡迎來電咨詢。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一般為每日30至50元
住院伙食補助費每日補助30元×住院天數
6、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依據司法實踐應當附有購買營養品的正式票據。視傷情的情況每日20至50元不等。
7、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關于傷殘賠償金的舉證歡迎來電咨詢
殘疾賠償金可支配收入×年限×傷殘等級
8、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1、被撫養人生活費消費性支出×需要扶養年限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市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8歲被撫養人實際年齡)÷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8歲被撫養人實際年齡)÷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被撫養人生活費(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5年)÷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5年)÷扶養義務的人數
12、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
2017年度死亡賠償金以20年為例
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13、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賠償是民事主體因其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無形損害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形式的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該項目的標準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予以確定故可根據全國各地司法實踐中一般在1到10萬元之間
14、交通事故財產直接損失
交通事故財產直接損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財物損毀的實際價值依據發票和合理性結算。
15、車輛貶值損失
車輛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壞雖然經過修理但其整體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這樣的就造成了其價值的減損。
16、車輛停運損失費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則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注意點
1、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2、居民與農民的差別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確定賠償權利人的賠償標準時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和賠償費用一般按照賠償權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的戶籍情況確定賠償標準。
第二十六條、戶籍登記地在農村的賠償權力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賠償權力人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其在城鎮的穩定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可按城鎮居民處理。
3、上一年度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