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相關人員的職責有哪些

導讀:
事故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對于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偽造現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負全部責任并處吊銷機動車。那么交通事故相關人員的職責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對于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偽造現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負全部責任并處吊銷機動車。關于交通事故相關人員的職責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相關人員的職責
1、搶救傷者和財產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查看傷者傷情采取正確的臨時救護措施如有骨折時搬動要小心出血厲害時應先止血等再送醫院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執勤的。遇有火災發生時。首先是迅速滅火以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過往車輛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并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證言檢舉揭發肇事逃跑者。
2、保護現場
保護現場是搞好現場勘察的必要前提。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交通事故現場的義務具體做法是
(1)首先檢查現場情況確保現場的范圍并進行封閉保護可用石灰、砂石、樹枝等物將現場包圍起來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進入現場直至交警人員到來。
(2)現場上任何微小的痕跡都關系著肇事責任的分析和鑒定。現場保護人員對已發現的尸體、血跡、剎車痕跡、遺留物等均要加以保護遇有下雨刮風等自然條件破壞可用席子、塑料布等遮蓋起來。
二、交通事故現場分類
交通事故現場是指發生交通事故的地點與事故有關的空間場所。
1、原始現場
指沒有遭到任何改變或破壞的現場。它能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責任的鑒定提供客觀的依據。
2、變動現場
指交通事故發生時的原始狀態已經全部或部分發生變化的現場。
變動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幾種
(1)搶救傷者變動了現場的和有關物體的位置。
(2)保護不善現場上的痕跡被過往車輛和行人碾壓踐踏而模糊或消失。
(3)自然影響因下雨、下雪、刮風等自然因素的影響造成現場或物件上遺留下來的痕跡模糊不清或完全消失。
(4)特殊情況執行任務的消防、救護、警備、工程搶險車以及首長、外賓乘座的汽車在發生事故后因任務的需要駛離了現場。
(5)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繁華地段發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動了車輛及其它物體。
(6)其它原因如車輛發生了事故后當事人沒有發覺車脫離了現場。
對于變動現場必須注意識別和查明變動的原因及情況以利于辨別事故的發生過程。正確分析原因和責任。
3、偽造現場
指當事人為逃避責任、毀滅證據或達到嫁禍于人的目的有意改變或布置的現場。
4、逃逸現場
肇事人為了逃避責任駕車潛逃而導致現場變動。其性質與偽造現場相同。但具有更大的破壞性。
事故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對于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偽造現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應負全部責任并處吊銷機動車。
另外還有一種叫恢復現場是指在現場撤出后根據現場調查筆錄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復的現場是根據事故分析或復查案件的需要重新布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