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調解,哪些交通事故不用負責任

導讀:
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不予轉接賠償款項。那么交通事故如何調解,哪些交通事故不用負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不予轉接賠償款項。關于交通事故如何調解,哪些交通事故不用負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如何調解
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但是機動車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一)調解的期限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二)調解過程的處理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調解書包括的內容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達成協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制作調解書時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事故簡要案情和損失情況
2、責任認定
3、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4、賠償費給付方式和結案日期。
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不予轉接賠償款項。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用負責任
1、各方當事人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行為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為無責任。
2、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為無責任
3、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其他當事人無過錯的有過錯的為全部責任無過錯的為無責任
這里的過錯指的是在事故的發生過程中有無故意或過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