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交警會通知領車嗎

導讀:
會的在取車前交警會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會把雙方叫到交警隊然后通知事故責任的劃分并在送達表上簽字。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那么交通肇事罪交警會通知領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會的在取車前交警會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會把雙方叫到交警隊然后通知事故責任的劃分并在送達表上簽字。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關于交通肇事罪交警會通知領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會的在取車前交警會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會把雙方叫到交警隊然后通知事故責任的劃分并在送達表上簽字。證明你拿到認定書了。然后還要組織雙方協商解決事故能協商一致的直接簽協議事故了結不能達成一直意見的交警的工作就結束了雙方可以打法院起訴解決。
交通肇事罪
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應當注意對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決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則不以犯罪論處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