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如何申請交管部門調解

導讀:
對車禍糾紛如何進行調解1、調解的當事人一般說來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而可以參加調解的當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另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那么車禍后如何申請交管部門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車禍糾紛如何進行調解1、調解的當事人一般說來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而可以參加調解的當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另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關于車禍后如何申請交管部門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后怎么申請交管部門調解
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對車禍糾紛如何進行調解
1、調解的當事人
一般說來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而可以參加調解的當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其中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另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
2、調解的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調解的程序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損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6)確定賠償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