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當事人可要求交管部門調解事故賠償

導讀: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這強調了雙方當事人的意志一致性,如果一方當事人要求調解,另一方當事人卻到人民法院起訴,這樣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會受理當事人的調解要求。那么交通事故當事人可要求交管部門調解事故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這強調了雙方當事人的意志一致性,如果一方當事人要求調解,另一方當事人卻到人民法院起訴,這樣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會受理當事人的調解要求。關于交通事故當事人可要求交管部門調解事故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對交通事故賠償進行調解嗎?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這強調了雙方當事人的意志一致性,如果一方當事人要求調解,另一方當事人卻到人民法院起訴,這樣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會受理當事人的調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