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認定依據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交通肇事認定標準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等級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那么交通肇事認定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交通肇事認定標準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等級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關于交通肇事認定依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
具體內容如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肇事認定標準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應當注意對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決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則不以犯罪論處不予立案。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等級
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