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駕記錄不得駕網約車嗎

導讀:
有酒駕記錄不得駕網約車嗎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駕駛網約車的駕駛者不得存在酒駕記錄這是保障乘客安全的重要規定。網約車運營中存在的安全保障問題1、立法缺位且不完善配套法規出臺遲滯。此后“網約車”在我國法律層面上的合法地位終于確立。出于提供安全駕駛服務等方面的考慮暫行辦法對“網約車”駕駛人設定了比較嚴格的準入條件。目前“網約車”平臺的監督、投訴機制形同虛設平臺內部對其平臺下車輛管控不嚴乘客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反映相關訴求。那么有酒駕記錄不得駕網約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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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駕記錄不得駕網約車嗎
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駕駛網約車的駕駛者不得存在酒駕記錄這是保障乘客安全的重要規定。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網約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1、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2、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規定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四)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規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并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
(七)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的
(八)未履行管理責任出現甩客、故意繞道、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行為的。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3、網約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攜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
(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三)違規收費的
(四)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的。
網約車運營中存在的安全保障問題
1、立法缺位且不完善配套法規出臺遲滯。去年10月交通運輸部公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但出臺時間一拖再拖導致“網約車”平臺游走于監管的灰色地帶引發諸多安全問題。今年7月28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后“網約車”在我國法律層面上的合法地位終于確立。雖然暫行辦法在“網約車”平臺性質、駕駛員準入、車輛準入以及信息安全保護等方面提出相關要求但是在實際實施方面相關配套的具體實施辦法還需要進一步跟蹤檢驗并完善。
2、行業靈活性高且監管難度大。出于提供安全駕駛服務等方面的考慮暫行辦法對“網約車”駕駛人設定了比較嚴格的準入條件。但是“網約車”靈活性高、管控難度大出現些許問題有些乘客叫“網約車”但來的卻是“摩的”、三輪車有些“黑摩的”從業者利用“網約車”進行拉客、送貨人車不符情況時有發生有的駕駛員新手因無法注冊賬號等原因就用朋友的賬號接單這對乘客的行駛安全十分不利甚或出現了套牌車和克隆車現象駕駛員素質參差不齊有時出現繞行、掉線等不正常不合理現象等。
3、投訴及反饋機制不健全。目前“網約車”平臺的監督、投訴機制形同虛設平臺內部對其平臺下車輛管控不嚴乘客無法通過正常途徑反映相關訴求。此外“網約車”平臺尚未建立起透明詳細的投訴反饋機制對于乘客的投訴處理沒有明確的反饋時間期限。有些“網約車”平臺雖然有“人車不符投訴”功能但是只做表面功夫并未科學落實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