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如何定罪

導讀:
因為刑法第25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交通肇事罪為過失犯罪根據傳統刑法理論本罪不能構成共同犯罪指使逃逸致人傷殘或死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行為人和肇事者都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肇事者是實行犯行為人是教唆犯即行為人和肇事者屬于間接故意殺人罪的共犯。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如何定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為刑法第25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交通肇事罪為過失犯罪根據傳統刑法理論本罪不能構成共同犯罪指使逃逸致人傷殘或死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行為人和肇事者都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肇事者是實行犯行為人是教唆犯即行為人和肇事者屬于間接故意殺人罪的共犯。關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如何定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學者指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只適用于過失致人死亡的情況該學者的理由如下
(1)符合犯罪構成理論
(2)符合法律規定的文義
(3)符合立法原意有利于實現立法目的
(4)有利于實現罪行相當。
當然肇事后再故意或過失發生另一起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的情況又另當別論我們這里不予考慮這種情況。既然交通肇事罪為過失犯罪那么其共同犯罪能否成立?因為刑法第25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交通肇事罪共犯質疑
由此可見解釋仍未能圓滿解決問題雖然它將逃逸的故意犯罪行為(帶離現場遺棄或隱匿)分離出來但當逃逸行為的主觀罪過為間接故意甚或故意時同樣也超出交通肇事罪的適用范圍因為任何一種犯罪不能同時既是過失犯罪又是故意犯罪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如果行為人對死亡結果持故意態度但卻按過失(交罪)定罪顯然有違法理。解釋至少存在以下問題
(1)交通肇事后未將傷者帶離現場的逃逸過失致人死亡應定交罪但若為間接故意仍定本罪則于法理無依按法理應定為(間接)故意殺人罪。
(2)交通肇事罪為過失犯罪根據傳統刑法理論本罪不能構成共同犯罪指使逃逸致人傷殘或死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有學者指出指使逃逸的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不作為形式的致人死亡的行為行為人的指使不僅僅是教唆逃跑實際上是教唆或幫助肇事中實施新的犯罪行為。因而行為人也隨著肇事者新的犯罪行為的實施而構成新的犯罪的教唆犯。行為人和肇事者都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肇事者是實行犯行為人是教唆犯即行為人和肇事者屬于間接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