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有判決書能不能確權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因土地權屬產生的糾紛是非常普遍的,土地權屬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土地確權,那么土地權屬糾紛有判決書能不能確認權屬?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土地糾紛有判決書能不能確權
土地權屬產生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后,法院作出判決的,判決書生效后,可以確認土地的權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二、土地確權糾紛的處理原則是怎樣的
1、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的原則。土地權屬爭議產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數是因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所引起的,這種情況在集體組織之間的土地權屬關系中十分常見。
2、現有利益保護的原則。土地權屬爭議處理前,土地權利處于不確定狀態,因此,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爭議雙方應本著保護現有利益的原則,不得有任何破壞土地資源、阻撓爭議解決的行為。
3、訴訟解決以行政處理為前置的原則。政府處理在土地權屬糾紛解決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