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刑事賠償

導讀:
在我國,因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錯誤或者違法行使職權,對公民、其他組織等等造成了人身、財產的損害,按照規定合法利益受損害當事人可以向國家機關申請國家賠償,那么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有哪些方式?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在我國,因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錯誤或者違法行使職權,對公民、其他組織等等造成了人身、財產的損害,按照規定合法利益受損害當事人可以向國家機關申請國家賠償,那么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有哪些方式?下面本篇文章就為大家解答,歡迎閱讀。
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刑事賠償?
1、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2)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刑事賠償有哪些方式?
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一)支付賠償金。
(二)返還財產。
(三)恢復原狀。
以上三種賠償方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另外,檢察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國家賠償法第15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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