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糾紛證據清單是怎樣的

導讀: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那么交通事故糾紛證據清單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關于交通事故糾紛證據清單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糾紛證據清單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糾紛證據清單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提起訴訟的證據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個人身份證、企業登記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二)、證明身份的證據
1、法定代理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戶籍關系證明。
2、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3、個體業戶、身份證及營業執照。
(三)、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證據
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
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鑒定書。
3、醫療終結后需繼續治療的費用應有治療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法醫鑒定意見。
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院的處方
二、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3、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
4、調解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一般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
(一)一般賠償責任劃分原則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解
1、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二)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賠償責任劃分原則
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
無交強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