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交通事故是如何處理

導讀:
涉外交通事故是如何處理(一)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辦理涉外行政案件應當嚴格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堅持平等原則和對等原則嚴格履行有關國際條約。涉外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境外來華人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涉外交通事故的調解可以采用單方調解方式進行。那么涉外交通事故是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交通事故是如何處理(一)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辦理涉外行政案件應當嚴格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堅持平等原則和對等原則嚴格履行有關國際條約。涉外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境外來華人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涉外交通事故的調解可以采用單方調解方式進行。關于涉外交通事故是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交通事故是如何處理
(一)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辦理涉外行政案件應當嚴格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堅持平等原則和對等原則嚴格履行有關國際條約。當國內法與我國所承擔的國際條約義務發生沖突時應當適用國際條約的有關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涉外交通事件處置過程中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充分適用各種法律手段制裁不法行為不允許任何有損國家主權的事情發生。
處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是項原則性很強的工作處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是我國主權的行使。
(二)當事人在民事權利義務上一律平等由于涉外道路交通事故不僅涉及中國人而且涉及外國人根據國際條約和我國法律侵權損害適用侵權行為地法而且本國人與外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處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時應該對本國人和外國人的權利進行平等維護。
根據國際慣例和國際條約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人盡管不受刑事、行政、民事的管轄但是在民事權利義務上是平等的。
(三)有理、有利、有節
有理是指涉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的結論和意見要建立在充分的證據基礎之上符合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我國法律具有充分的說服力
有利是指處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要有利于國家對外關系、對外政策的需要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
有節是指在辦案的過程中對于某些問題的處理要適可而止不宜窮追不舍。
涉外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境外來華人員、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境外來華人員、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將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當事人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的權利和義務告知當事人。
境外臨時來華人員發生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請求。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檢驗、鑒定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檢驗、鑒定后立即發還其不同意檢驗、鑒定的記錄在案不得強行檢驗、鑒定。需要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進行調查的可以約談本人不接受調查的記錄在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所收集的證據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通過外交途徑轉交給其所在機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人員死亡交通事故的應當將其身份、證件及事故經過、損害后果等基本情況記錄在案并將有關情況迅速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和國務院公安、外交部門。
涉外交通事故的調解可以采用單方調解方式進行。交通警察可以轉交當事人協議交通事故賠償款項。
涉外交通事故注意事項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國人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告知當事人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當事人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權利和義務。
2、外國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未處理完畢前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不準其出境。
3、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的請求。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過程中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的語言文字。對不通曉我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為其提供翻譯當事人通曉我國語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譯的應當出具書面聲明。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外國籍當事人可以自己聘請翻譯翻譯費由當事人承擔。
5、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檢驗、鑒定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征得其同意并在檢驗、鑒定后立即發還其不同意檢驗、鑒定的記錄在案不強行檢驗、鑒定。需要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進行調查的可以約談談話時僅限于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內容本人不接受調查的記錄在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收集的證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送達至其所在機構。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檢驗、鑒定的其損害賠償事宜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的應當將其身份、證件及事故經過、損害后果等基本情況記錄在案并將有關情況迅速通報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和該外國人所屬國家的駐華使館或者領館。
7、外國駐華領事機構、國際組織、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享有特權與豁免的人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中國已參加的國際公約以及我國與有關國家或者國際組織締結的協議有不同規定的除外。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侵權責任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但當事人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侵權行為發生后當事人協議選擇適用法律的按照其協議。”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上按照當事人協議當事人共同經常居住地侵權行為地這一順序選擇法律的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