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人員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導讀:
涉外人員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1、境內來華外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人交警隊應及時告知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車扣物防止溜之大吉。第六十九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處理完畢前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不準其出境。第七十二條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那么涉外人員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人員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1、境內來華外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人交警隊應及時告知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車扣物防止溜之大吉。第六十九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處理完畢前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不準其出境。第七十二條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關于涉外人員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人員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境內來華外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人交警隊應及時告知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車扣物防止溜之大吉。
2、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事故的交警認為應暫扣或吊銷駕駛證的可扣留駕駛證出具憑證。
3、對于上述情形需要檢驗、鑒定車輛交警隊在檢驗、鑒定后立即發還車輛其不同意的記錄在案不得強行檢驗、鑒定對其本人需要調查可約定談話的時間、地點其不接受調查記錄在案不得傳喚。
4、交警隊應根據所收集的證據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外國當事人其拒絕接收的逐級上報通過外交部門轉送其所在機構、部門。
5、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的不論撞死人還是被撞死均應記錄其身份證件、事故經過、損害后果后逐級上報省外事辦和公安部、外交部不用說前期更應報告當地政府及上級。
6、涉外事故的調解可以采用單方調解不論接受賠償或賠償給對方均可以。調解協議達成后可由交警轉交賠付款項。
涉外交通事故人員限制出境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章關于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如下
第六十八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國人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告知當事人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當事人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十九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處理完畢前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不準其出境。
第七十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的請求。
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過程中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的語言文字。對不通曉我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為其提供翻譯當事人通曉我國語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譯的應當出具書面聲明。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外國籍當事人可以自己聘請翻譯翻譯費由當事人承擔。
第七十二條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檢驗、鑒定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征得其同意并在檢驗、鑒定后立即發還其不同意檢驗、鑒定的記錄在案不強行檢驗、鑒定。需要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進行調查的可以約談談話時僅限于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內容本人不接受調查的記錄在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收集的證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送達至其所在機構。
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檢驗、鑒定的其損害賠償事宜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的應當將其身份、證件及事故經過、損害后果等基本情況記錄在案并將有關情況迅速通報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和該外國人所屬國家的駐華使館或者領館。
第七十四條外國駐華領事機構、國際組織、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享有特權與豁免的人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照本規定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中國已參加的國際公約以及我國與有關國家或者國際組織締結的協議有不同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