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導讀:
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1、根據我國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第22條明確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并未規定醉酒駕駛情況發生死亡傷殘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免賠。第9條與交強險條例第22條相同僅規定了墊付與追償的內容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免責。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那么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1、根據我國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第22條明確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并未規定醉酒駕駛情況發生死亡傷殘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免賠。第9條與交強險條例第22條相同僅規定了墊付與追償的內容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免責。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關于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1、根據我國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二款規定“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該條規定交強險免責事由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項未包括醉酒肇事。
2、根據我國交強險條例第22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賠償。同時還規定醉酒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實務中保險公司往往混淆了墊付與賠付的概念。第22條明確保險公司對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人身傷亡事故只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而非免責權并未規定醉酒駕駛情況發生死亡傷殘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免賠。
條款適用原則
1、根據我國交強險條例第9條規定駕駛人醉酒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在賠償限額內墊付醫療費用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第9條與交強險條例第22條相同僅規定了墊付與追償的內容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免責。交強險條例第10條明確規定了責任免除的四種情況醉酒駕駛不屬于免責范圍。
2、按照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屬于上位法更能體現立法精神和法律價值。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屬于行政法規的交強險條例也高于屬于部門規章的交強險條款和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經常引用的關于交強險有關問題的復函。此外按照合同法精神交強險免責條款只能對簽訂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方即受害人。
司法解釋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強險的功能為依據明確規定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吸毒后駕駛的情形下交強險保險公司仍然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該規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權益、發揮了交強險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權人承擔了最終的賠償責任制裁了侵權行為。
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