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過錯的規則有哪些

導讀:
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過錯的規則有哪些1、作用定性與過錯定量規則作用定性指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作為一種定性的結論其特征是具有相對合理性即是基本如此的結論而不是必須如此的結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那么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過錯的規則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過錯的規則有哪些1、作用定性與過錯定量規則作用定性指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作為一種定性的結論其特征是具有相對合理性即是基本如此的結論而不是必須如此的結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關于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過錯的規則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確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過錯的規則有哪些
1、作用定性與過錯定量規則
作用定性指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作為一種定性的結論其特征是具有相對合理性即是基本如此的結論而不是必須如此的結論。這就需要我們用當事人的過錯嚴重程度予以量化。具體來講就是要充分體現責任與作用、責任與過錯嚴重程度相當。試舉一個事故案例。
2、重錯吸收輕錯規則
所謂重錯吸收輕錯是指一起交通事故有多個違法行為抓住起決定性作用的違法行為以此過錯為主確認當事人的過錯責任其他違法行為在事故經過中予以陳述累加過錯比重確認當事人的過錯責任。運用重錯吸收輕錯規則需厘清以下兩方面的問題。
一是如何區別重錯與輕錯。盡管理論上對重錯與輕錯的劃分標準很多但是筆者傾向于采取用分值劃分確認過錯嚴重程度。因為相比其他區別標準分值劃分比較直觀也是一種比較好把握的標準。
二是重錯吸收輕錯應體現行為嚴重程度上的區別不是簡單地只認定一種行為作為責任認定依據。常見的事故案例中如一方當事人同時具有吸毒、醉酒、超速駕駛機動車行駛事實上又難以分辨哪一種行為對交通事故后果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而這些行為都是嚴重危害社會交通安全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這幾種行為之間不存在重與輕的問題應當累加分值認定過錯責任。這樣認定雖然在責任比例上可能還會出現主次之分但是在承擔法律責任以及道德風險上體現了程度的不同。
3、特別注意義務責任加重規則
對交通法規的遵守是機動車駕駛人業務上注意義務的一項內容但交通法規終歸不是駕駛操作規程不可能對機動車操作駕駛的方方面面作出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