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須知

導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是接警受理、調查取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和處罰對雙方當事人均申請的損害賠償進行調解。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具有協助、配合和監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權利和義務。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發生死亡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得到的證據。那么交通事故處理須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是接警受理、調查取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和處罰對雙方當事人均申請的損害賠償進行調解。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具有協助、配合和監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權利和義務。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發生死亡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得到的證據。關于交通事故處理須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汽車產量的逐年增加汽車已經成為我國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因此發生汽車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增加了。如果遇到汽車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呢?今天就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汽車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處理須知
一、為正確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凡在本市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是接警受理、調查取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簡易程序)和處罰對雙方當事人均申請的損害賠償進行調解。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具有協助、配合和監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權利和義務。
二、為了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對道路通行的影響最大限度地確保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凡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進行協商。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對應當自行撤離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認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取證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為配合和監督公安機關做好此項工作您有以下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您有知道辦案人員單位、職務、姓名的權利。
(2)您需要向公安機關陳述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可以采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公安機關應當接受并予以記錄。
(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應當事人、證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外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規定的限期內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按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應向您送達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公安機關向您宣布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告知定責的事實和依據并出具相應的證據材料并告知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如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發生死亡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得到的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5)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檢驗、鑒定人員需要回避的由本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或者檢驗、鑒定人員所屬的公安機關決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對您提出的回避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二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并將決定通知您。
2、義務
(1)您應該主動及時到公安機關如實陳述事故發生及其他與事故有關的情況有證人的應提供證人的姓名、單位或住址、電話。
(2)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警。公路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員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因傷無法行動的車上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3)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等其它法律文書時應按要求在送達回證上簽名以表示收到。
四、您因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且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將受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
1、對您(違法行為人)當場處以200元以下罰款處罰的按下列簡易程序實施
(1)口頭告知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2)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3)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4)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當由您(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5)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您(被處罰人)當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注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
五、如果您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決定不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您有以下的權利
1、如果您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接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60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3個月內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如果您對被處以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撤銷機動車駕駛許可、撤銷機動車登記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在60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3個月內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為使您能更好地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現將損害賠償調解的有關內容介紹如下
1、事故當事人各方和受委托人參加調解應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個工作日。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三個工作日前通知當事人。口頭通知的應當記入調解記錄。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一個工作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并采取公開方式進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調解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調解時允許旁聽但是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
5、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執行。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6、確定賠償方式。對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
7、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議的原因。調解書生效后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者調解過程中放棄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
七、為保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請您在接到尸體處理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為了減少您在辦理喪事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現將辦理喪葬事宜的一般程序介紹如下
1、如果您的親人或當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
2、注銷戶口核領居民死亡殯葬證。如果您的親人屬本市戶口或外地來滬人員在本市申報臨時戶口的您可持上述證明材料和死者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死者的戶口(臨時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手續公安派出所將向您出具居民死亡殯葬證。
3、您可持居民死亡殯葬證去殯儀館辦理喪葬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