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躲閃法院應如何執行

導讀: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債務人躲閃法院應如何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關于債務人躲閃法院應如何執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躲閃法院應如何執行
債務人逃避債務不執行時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會向債務人發出執行通知在執行的期限內不執行的法院會采取查封、扣押等的強制措施。
(一)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二)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三)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四)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五)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公司逃避債務的方式有哪些
1、關聯法人關聯法人以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性最為典型和突出在關聯法人中債務公司往往通過虛假設立優先權轉移優良資產或采取虛假交易、虛構債權債務等手段擬逃避應清償的債務。當債務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時如果允許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用其虛假債權與真正的債權人一起甚至優先于真正債權人分配被執行人的財產顯然違背公平原則。
2、空殼化公司。空殼化公司一般有下列幾種表現公司沒有自己擁有的財產雖有公司財產但沒有維持完整的公司財產記錄公司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公司與股東之間或公司與其他公司之間沒有實質區分的人格。有的債務公司一套班子幾塊牌子公司之間及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產權不清晰在客觀上給第三人造成錯覺。當債權人向其中一個債務公司主張債權時其財產可以隨意轉化為另一公司的財產從而達到對抗債權人的目的。
3、“掛靠關系”公司法院在執行實踐中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財產時有案外人提出異議稱該財產不是被執行人的財產而是異議人的財產并提供掛靠協議證明自己是掛靠在被執行人名下以被執行人名義對外經營的。而法院在審查異議時很難判斷此財產是否真屬于掛靠者也無法排除被執行人與掛靠者惡意串通逃避債務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