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院執行凍結債務人財產的期限是多久

導讀:
期限為兩年,從生效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開始計算。《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蹲罡叻ㄔ宏P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那么申請法院執行凍結債務人財產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期限為兩年,從生效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開始計算?!睹袷略V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蹲罡叻ㄔ宏P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關于申請法院執行凍結債務人財產的期限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申請法院執行有時間限制。期限為兩年,從生效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開始計算。
2、法院執行過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長期限是三年;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凍結股票的最長期限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續行查封、凍結。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根據該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續封、續扣、續凍的期限也沒有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續封、續凍、續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