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怎么辦

導讀:
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怎么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4條法院可對夫妻共有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的控制性措施夫妻雙方再通過協議分割、析產訴訟或申請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方式確認被執行人享有的財產份額以供執行。同時明確執行程序夫妻共同財產中個人財產份額的劃定時限與標準以明確的法律依據限定被執行人夫妻確認共同財產中個人財產份額的時限并制定合理的份額確認標準以防被執行人夫妻惡意拖延時間或惡意減少被執行人個人財產份額而損害申請執行人利益。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債要求其實際償還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怎么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4條法院可對夫妻共有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的控制性措施夫妻雙方再通過協議分割、析產訴訟或申請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方式確認被執行人享有的財產份額以供執行。同時明確執行程序夫妻共同財產中個人財產份額的劃定時限與標準以明確的法律依據限定被執行人夫妻確認共同財產中個人財產份額的時限并制定合理的份額確認標準以防被執行人夫妻惡意拖延時間或惡意減少被執行人個人財產份額而損害申請執行人利益。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債要求其實際償還夫妻共同債務。關于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4條法院可對夫妻共有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的控制性措施夫妻雙方再通過協議分割、析產訴訟或申請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方式確認被執行人享有的財產份額以供執行。
夫妻共同財產司法實踐
司法實踐中執行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兩種做法
一種是先通過達成財產分割協議或析產訴訟確定被執行人應享有的財產份額再執行
另一種是先對夫妻共同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的控制性措施進而采取拍賣、變賣等強制性措施執行被執行人應享有的財產份額。
前者更合乎規范后者則利于提高執行效率執行方式的不統一會引起當事人質疑不利于維護司法權威。
公民應充分了解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時應以夫妻雙方名義訂立起訴時應列夫妻雙方為當事人為執行夫妻共同財產提供有效執行依據。同時明確執行程序夫妻共同財產中個人財產份額的劃定時限與標準以明確的法律依據限定被執行人夫妻確認共同財產中個人財產份額的時限并制定合理的份額確認標準以防被執行人夫妻惡意拖延時間或惡意減少被執行人個人財產份額而損害申請執行人利益。
根據實踐經驗來看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最常見的就是通過離婚的方式將所有的財產給其中一方而債務則歸另一方。等到債權人上門要債的時候就以自己已經離婚并且沒有任何財產為借口從而不還債。但對于債權人而言若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即使夫妻離婚了約定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但這樣的約定也是不能對抗債權人的。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債要求其實際償還夫妻共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