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

導讀:
債務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1、對債權人的效力。債務加入關系中存在兩個相互依存的債權債務關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債權人的債權進一步得到保障故債權人可以向原債務人主張權利同時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張清償。原債務如存在可撤銷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銷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債務加入。債務加入條件2、原債務具有可轉讓性。因為債務加入的行為并沒有給債務人增添負擔所以不必經過原債務人的同意但這種加入行為必須由債權人表示接受。那么債務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1、對債權人的效力。債務加入關系中存在兩個相互依存的債權債務關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債權人的債權進一步得到保障故債權人可以向原債務人主張權利同時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張清償。原債務如存在可撤銷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銷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債務加入。債務加入條件2、原債務具有可轉讓性。因為債務加入的行為并沒有給債務人增添負擔所以不必經過原債務人的同意但這種加入行為必須由債權人表示接受。關于債務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
1、對債權人的效力。債務加入關系中存在兩個相互依存的債權債務關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債權人的債權進一步得到保障故債權人可以向原債務人主張權利同時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張清償。
另一方面債務加入中兩個債務互相排斥債權人僅享有一個債權故第三人及原債務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償義務債權人的債權即歸于消滅。
2、對原債務人的效力。第三人承諾履行僅為第三人加入原債務原債務人并不脫離原債權債務關系其仍對債權人負履行合同的義務同時依然享有對債權人的合理抗辯權。
3、對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加入后成為債務人與原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承擔義務。第三人可以行使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如果原債務被認定存在無效或可變更、撤銷的事由則第三人可以據此向債權人提出抗辯但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抗辯除外。對第三人承擔債務的范圍應當以第三人承諾時債的內容為限且包括從債務以及相應的利息。
4、對第三人與原債務人關系的影響。第三人與原債務人之間系向債權人并列承擔清償責任的關系但因為我國法律對并列的清償方式沒有明確的規定而這種不分份額、先后順序的清償責任與連帶責任最為接近所以第三人與原債務人之間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清償后從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及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出發應當賦予其向原債務人追償的權。
1、原債的關系必須有效成立。原債務如存在可撤銷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銷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債務加入。
債務加入條件
2、原債務具有可轉讓性。如果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質不能轉讓的債務當事人不能協議轉讓第三人也無法加入。
3、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分屬不同的主體。司法實踐中作為不同主體的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往往存在某種密切的關系。如關聯企業中母公司主動幫助子公司歸還欠款及親屬關系中兒子主動幫助父親歸還欠款等。
4、債務加入無須經過原債務人的同意。因為債務加入的行為并沒有給債務人增添負擔所以不必經過原債務人的同意但這種加入行為必須由債權人表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