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審判實踐中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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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共同欠的債務離婚時怎么界定
黃東潔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夫妻共同欠的債務離婚時怎么界定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在審判實踐中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不給逃避債務的當事人以可乘之機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將二者聯系起來進行考慮如果財產判歸一方那么債務也就應由一方負擔即使其無財產清償至少這一方分得的共同財產可折抵償還共同債務。那么民法典夫妻共同欠的債務離婚時怎么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2022.01.30692人收看 -
陳宗瓊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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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共同債務按如下方式處理:對于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由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個人財產一般歸個人全部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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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找不到人如何處理
李孟陽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找不到人如何處理
內容: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現代法制社會,不管當事人欠了多么巨額的債務只要不涉及高利貸都肯定是需要償還的,而對于夫妻而言債務是有可能需要共同承擔的,也就是共同債務,那么如果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找不到人的話應該怎么處理呢?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之間是需要承擔連帶清償義務的,在另一方跑了的找不到的情況下是同樣可以追究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維持夫妻共同生活、經營活動,或為履行撫養、等所負的債務。那么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找不到人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孟陽律師
2022.02.09417人收看 -
王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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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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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協議離婚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是: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雙方可以協商各自應承擔的份額,約定在離婚協議中;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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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要怎么處理
翁玉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協議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要怎么處理
內容:綜上所述,如果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翁玉素律師
2022.04.112691人收看 -
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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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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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時候,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離婚的時候,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內容: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吳夢云律師
2023.04.2016人收看 -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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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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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內容: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恰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那么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2022.02.1173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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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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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
劉曉紅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
內容: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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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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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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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有哪些?
許瑞林律師
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有哪些?
內容:夫妻共同債務一直以來都是不太好認定的,特別是平時夫妻雙方都沒有收集證據的意識,導致在最后認定時的困難,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有哪些?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原則如下: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雙方的名義,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一般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那么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2022.02.09587人收看 -
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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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三大原則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三大原則
內容: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應與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相適應,嚴格按照我國新《婚姻法》第41條規定處理,是掌握夫妻雙方共同債務的根本原則。這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體現在共同債務的承擔上,則是指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有平等的清償義務。在審判實踐中,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不給逃避債務的當事人以可乘之機,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將二者聯系起來進行考慮,如果財產判歸一方,那么債務也就應由一方負擔,即使其無財產清償,至少這一方分得的共同財產可折抵償還共同債務。那么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三大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2021.12.17214人收看 -
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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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問題的處理方式:原則上應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夫妻雙方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債務和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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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處理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處理
內容: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就當前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的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并合理分配舉證證明責任,平衡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1.12.174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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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訴訟期間試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該怎么處理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男方在訴訟期間試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該怎么處理
內容:女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上訴期間,男方再次向女方實施嚴重的家庭暴力,女方報警并留存了證據。二審審理后發回一審重審,發回重審期間,男方通過償還債務方式試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被發覺,因此女方要求男方少分財產。經審理,法院支持女方的離婚請求,并作出將孩子判給女方、夫妻財產以男四女六的比例進行分割、男方給予女方10000元精神損害賠償的判決。在上訴期間再次發生肢體沖突導致雙方均有外傷,婚后生活無法改善,因此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且無和好可能,女方離婚請求應予支持。同時,也規定了“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男方在訴訟期間試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2022.02.11363人收看 -
吳夢云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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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內容:“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那么【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2.06130人收看 -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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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權人舉證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如果配偶有證據證明該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按照個人債務處理,由個人財產承擔。沒有證據的,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雙方都具有共同償還該債務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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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原則,以及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問答!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原則,以及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問答!
內容: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那么,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原則是什么,您知道嗎?在審判實踐中,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不給逃避債務的當事人以可乘之機,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將二者聯系起來進行考慮,如果財產判歸一方,那么債務也就應由一方負擔,即使其無財產清償,至少這一方分得的共同財產可折抵償還共同債務。那么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原則,以及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問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2.02.0935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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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銀行貸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內容:我國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由此可看出,“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或一方因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法律特別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釋,為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這些規定都欠具體、詳細,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審判實踐中存在不少問題。除此之外,均為夫妻共同債務。明確了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那么銀行貸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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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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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界定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如何界定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審判實踐中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不給逃避債務的當事人以可乘之機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將二者聯系起來進行考慮如果財產判歸一方那么債務也就應由一方負擔即使其無財產清償至少這一方分得的共同財產可折抵償還共同債務。那么民法典如何界定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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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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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和處理
李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2022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和處理
內容: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就當前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的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并合理分配舉證證明責任,平衡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2022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和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維律師
2021.12.16365人收看 -
段建國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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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記結婚前舉辦婚禮所負債務(婚禮籌備金),不同于家庭生活開支,除非雙方有共擔之合意,否則不作為共同債務處理。但購置結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應認定為共同債務元甲婚姻家事 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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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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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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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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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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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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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書的內容有什么? 為了防止婚內夫妻財產的糾紛,不少人會作一份婚內財產協議書來約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內容包括什么。 1、雙方當事人個人信息以及婚前財產狀況; 2、約定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歸屬和處理方式; 3、子女撫養問題等等。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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