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離婚后夫妻連帶債務法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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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離婚來躲避債務,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債務人離婚來躲避債務,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
內容:2017年2月之前,《婚姻法》第24條是這么規定的: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今年2月份,最高法院對婚姻法做了補充規定。那么債務人離婚來躲避債務,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2022.02.0919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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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利用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周春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民間利用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內容:為此,應用法律的規定凡離婚逃債的,夫妻雙方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在程序中,夫妻雙方均可被人,對離婚逃債的構成,則由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可以法院內部層層請示匯報,必將大大工作。公證機關分割財產后,再婚姻登記機關離婚逃債等。那么民間利用離婚逃債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春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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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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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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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遺產在夫妻離婚的分割方式:若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所得的財產,被繼承人沒有留遺囑指定繼承的,成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若系夫妻一方在婚前因為繼承所取得的或婚后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明確指出只歸夫妻一方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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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如何承擔?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雙方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如何承擔?
內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共同的債務離婚后由雙方共同償還,雙方也可以協商債務的承擔,但協議書對債權人是沒有效力的。夫妻財產中的共同債權主要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對外出借而產生的債權。一般來說,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承擔的方法,是連帶清償責任,這和雙方是否離婚沒有必然聯系,都要對此進行清償。那么雙方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如何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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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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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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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就夫妻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這樣的協議有效嗎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離婚協議就夫妻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這樣的協議有效嗎
內容:離婚協議就夫妻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這樣的協議有效嗎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對債務作出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那么離婚協議就夫妻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這樣的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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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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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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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分割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楊一凡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離婚債務分割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內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后的余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應在離婚時協商確定清償責任,如果協商分割不成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至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區分的問題,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那么離婚債務分割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楊一凡律師
2022.02.09124人收看 -
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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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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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規定的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規定的
內容: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實行夫妻財產、債務約定登記或公證制及采用舉證倒置規則的必要性1、結婚登記前,雙方以各自勞動收入,合資籌辦的結婚用品,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以上幾種情況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均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2022.02.09106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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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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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夫妻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若是有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若是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應當協商,若是八周歲以上的子女,應當遵循子女的意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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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有債務想離婚怎么解決,夫妻之間的債務解決方式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夫妻之間有債務想離婚怎么解決,夫妻之間的債務解決方式
內容:因此,王某向李某借款 20 萬元用于還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解決債務問題時,夫妻雙方需要尊重法律、尊重事實,積極協商解決,避免因債務問題導致婚姻破裂,2. 訴訟解決: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就債務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債務的承擔方式,夫妻之間的債務問題是離婚時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債務也需要共同承擔,夫妻個人債務需要由夫妻一方承擔清償責任。
郭銘芝律師
2023.10.25202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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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對債務承擔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龍珊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離婚協議中對債務承擔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內容:離婚協議中對債務承擔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我國法律對夫妻財產制度規定了兩種形式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約定優先而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法定財產制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在夫妻雙方之間產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來對抗債權人不具有對外法律效力。法律作出如此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追償權。那么離婚協議中對債務承擔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2022.02.01420人收看 -
許瑞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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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離婚時夫妻的債務問題
李孟陽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如何解決離婚時夫妻的債務問題
內容:對該債務一方若能提供證據,證明該債務不是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具有處理財產分割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該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完全由一方承擔。但對于債權人,雙方還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至於對此的舉證責任問題,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有爭議對于夫妻內部的債務分割,俺并不認為有“推定共同債務”法律規定。對此的舉證責任承擔上須由法官根據該債務的具體情況依照民訴證據規定第七條的規定進行確定不宜搞一刀切。那么如何解決離婚時夫妻的債務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孟陽律師
2022.02.0181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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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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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規定離婚婚前債務是歸個人債務,除非債務人有證據證明所欠之債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則該債務就應認定為是個人債務,應當以直接的個人財產來承擔償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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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是否具有連帶清償責任
周春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是否具有連帶清償責任
內容:這就說明夫妻兩方對共同債務的清償是一種無限連帶責任。為了規避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可以事先到公證處簽訂夫妻財產分別所有的協議,并由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在執行程序中,對于法律文書直接確定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債務的,直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是沒有任何爭議的。婚姻法對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有明確的規定。那么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是否具有連帶清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春花律師
2021.12.17803人收看 -
陳宗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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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個人債務怎么界定,夫妻個人債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離婚時個人債務怎么界定,夫妻個人債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內容:離婚時個人債務怎么界定一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基于夫妻關系的確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夫妻關系便談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債務。二婚內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正如婚前個人債務可以通過約定而使之成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樣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共同債務也可以約定為個人債務。而且夫妻將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效力只對夫妻雙方內部而言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除非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六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債務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對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么離婚時個人債務怎么界定,夫妻個人債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夢云律師
2022.01.3150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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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異地離婚的管轄法院為:如果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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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夫妻間債權債務的處理是怎樣規定的
王學瑞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法律對夫妻間債權債務的處理是怎樣規定的
內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對財產分割問題及債權債務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處理無疑對原夫妻雙方之間有約束力。夫妻對共同債務都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清償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否則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間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只能對彼此內部有效不能向外對抗其他債權人。這與婚姻關系之外的債權人無關此時人民法院并未對債權人的權利進行審查處理也沒有改變婚姻關系當事人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當然夫或妻就共同債務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那么法律對夫妻間債權債務的處理是怎樣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學瑞律師
2022.02.01253人收看 -
張蕓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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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法律上夫妻債權分割的規定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夫妻就共同債權協商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債務分割的規定是:若該筆債務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后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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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對債務是否要負連帶清償責任
劉曉紅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離婚夫妻對債務是否要負連帶清償責任
內容:被告陳某認為此債務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應由夫妻共同承擔償還責任依法向本院提出追加其前妻黃某為本案共同被告的申請。依照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雖然被告陳某是生效判決確定的債務承擔人但本案原告李某仍有權要求被告黃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原告庭審中明確表示不向被告黃某主張權利且原告李某的這一處分行為并不損害被告陳某作為債務終局責任人的合法權利。綜上所述原告僅要求被告陳某償還借款本息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該予以支持。那么離婚夫妻對債務是否要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曉紅律師
2022.02.01303人收看 -
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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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雙方共同簽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認、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對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由雙方共同償還;雙方可以協議償還或者由法院依法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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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連帶清償嗎?
陳宗瓊律師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連帶清償嗎?
內容:由于夫妻關系的特殊性,夫妻對共同債務的連帶責任,既是一種法定連帶責任,同時也是一種約定連帶責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離婚對共同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能夠有效地避免雙方以離婚逃避債務的故意,從而也不致因離婚而削弱債權人對債權的實現程度。所以,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在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中,在正確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下,在協議約定或判決確定對共同債務各自應當負擔的數額的同時,應寫明雙方對共同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從而有效地減少不必要的訴訟,同時也能有效地減輕訴累。那么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連帶清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宗瓊律師
2022.02.09617人收看 -
王熙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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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應該怎么處理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離婚后夫妻之間的債權債務應該怎么處理
內容:夫妻離婚了債務怎么處理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連帶清償責任后,可以在約定財產的范圍內行使追償權,法律主觀:夫妻雙方應該在離婚時共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律主觀:離婚債務糾紛有哪些處理原則:《婚姻法》第40條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法律主觀:在 離婚訴訟中 出現債務糾紛債權人就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 夫妻共同債務 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2023.11.10352人收看 -
段建國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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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婚內財產協議 98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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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這需要看是否能夠舉出充分且有力的證據,需要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來制定解決方案。專注處理婚姻家事糾紛,一案一策,為您爭取更多權益!北京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林艷英 28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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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因離婚糾紛鬧得十分不愉快,長期冷戰。當事人希望快速脫離痛苦的婚姻生活,婚姻家事部律師幫助其與對方專業談判,雙方冷靜下來理性溝通,在律師多次調解后雙方和解離婚。新的一年,不念過往,美好向前!請關注我,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孔孟廷 247評論 -
2024年2月1日開始,離婚必須知道的法律規定!
林艷英 849評論 -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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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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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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