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同居期間共同債務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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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確定為個人債務的方式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確定為個人債務的方式
內容: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當中有指出,如果男女雙方在同居的時候,其中一方為了兩個人的生活需求也就是為了保護兩個人生活當中的共同利益而去借錢,那么就可以認定為借錢的目的是為了讓兩個人更好的進行同居的生活,這樣子的情況下所借的錢形成了債務是屬于同居的共同債務。那么同居期間確定為個人債務的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2022.01.236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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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同居期間的財產和房產比照夫妻期間共有財產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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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
內容: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或者登記落戶為雙方的一般都是個人財產。雙方同居之前約定了財產歸屬于個人的,就根據協議的約定認定為個人財產。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那么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如何歸屬,夫妻共有房產怎樣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11214人收看 -
楊一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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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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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是如何分配處理的!
王熙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是如何分配處理的!
內容:依據最高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同居期間共同債務的償還認定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則應由雙方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應對全部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在同居關系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除非為同居雙方共同生產、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則推定為個人債務。那么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是如何分配處理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2022.02.0963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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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同居期間的個人債務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如何認定同居期間的個人債務
內容:如何認定同居期間的個人債務解除關系時,同居期間為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那么,同居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要認定為同居期間雙方的共同債務,必須有證據證明借款是用于同居雙方的生產、生活。同居期間所負的債務,是指雙方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以及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等需要所負的債務。同居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雙方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屬共同債務。那么如何認定同居期間的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2.02.07338人收看 -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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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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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能不能工傷理賠具體需要相關部門認定,需要現做工傷認定,符合工傷條件一般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范圍。對于機動車駕駛人按照責任認定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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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也要債務共擔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也要債務共擔
內容:房山法院經審理,認定該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對此潘艷應承擔連帶責任。其三,不同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非法同居期間雙方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不適用法定的夫妻財產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同居雙方或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依據上述判斷,潘艷與田鋒存在非法同居關系,故而潘艷應當作為共同債務人對田鋒在二人同居期間以個人名義所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同居期間也要債務共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2.01.30780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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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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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的債務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的債務
內容:房山法院經審理,認定該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對此潘艷應承擔連帶責任。判令潘艷與田鋒共同償還拖欠李女士的3萬余元借款。其三,不同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非法同居期間雙方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不適用法定的夫妻財產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同居雙方或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依據上述判斷,潘艷與田鋒存在非法同居關系,故而潘艷應當作為共同債務人對田鋒在二人同居期間以個人名義所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同居期間的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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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夢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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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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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個人的債務應如何認定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個人的債務應如何認定
內容:同居期間個人的債務應如何認定1、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4.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那么同居期間個人的債務應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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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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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期間共同經營債務怎么處理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非婚同居期間共同經營債務怎么處理
內容:非婚同居期間共同經營債務怎么處理?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只要是為了同居雙方的共同利益和同居生活需要并用于生活、生產經營,均應視為同居期間產生的共同債務。
李楠楠律師
2023.05.0436人收看 -
王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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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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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期間怎么認定為個人債務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非法同居期間怎么認定為個人債務
內容:非法同居期間怎么認定為個人債務同居期間可以區分確認是個人的債權債務就是個人的債權債務,不能區分的話就認為是共有的債權債務。非法同居財產是同居期間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非法同居雙方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如雙方沒有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的夫妻有互相扶養等義務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等權利。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對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非法同居關系自始無效,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分割與離婚時是有不同的。那么非法同居期間怎么認定為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2.0736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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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的債務需要共有承擔
段建國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的債務需要共有承擔
內容:后應李女士的要求,田鋒為李女士出具了一份借據。房山法院經審理,認定該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對此潘艷應承擔連帶責任。判令潘艷與田鋒共同償還拖欠李女士的3萬余元借款。其三,不同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非法同居期間雙方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不適用法定的夫妻財產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關規定,同居雙方或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依據上述判斷,潘艷與田鋒存在非法同居關系,故而潘艷應當作為共同債務人對田鋒在二人同居期間以個人名義所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同居期間的債務需要共有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2022.01.24980人收看 -
許瑞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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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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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分攤債務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間的債務如何認定和分割
楊一凡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非法同居的分攤債務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間的債務如何認定和分割
內容:同居期間的債務應該怎么分擔法律主觀: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無約定的, 解除同居關系 時,如果能夠證明屬于個人債務的,那么誰欠的由誰償還,無約定的, 解除同居關系 時,如果能夠證明屬于個人債務的,那么誰欠的由誰償還,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的個人因素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法律主觀:如果同居期間的女方債務是女方以個人名義所借,且用于個人日常消費的,由女方獨自償還,男方不需要承擔。
楊一凡律師
2023.12.13390人收看 -
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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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認定為個人債務的方式
邢穎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認定為個人債務的方式
內容:而在兩個人已經進行同居之后,同居兩個人的其中一方去借錢所欠下的債務和同居的兩個人的同居生活沒有任何關系的,這樣子借錢所欠下的債務也是屬于個人債務,由借錢方個人承擔償還。所以要進行同居期間共同債務的認定,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所欠下的債務是為了同居的生活生產,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不可以認定為同居共同債務的。那么同居期間認定為個人債務的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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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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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分居期間個人債務怎么處理
許瑞林律師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分居期間個人債務怎么處理
內容:離婚后的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分居期間個人債務怎么處理分居期間一方所負債務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分為兩種情況一分居期間對各自財產的處理由各方獨立行使夫妻雙方所得的財產處于分離狀態雙方互無經濟往來一方舉債應為個人債務。那么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分居期間個人債務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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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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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與他人同居期間所負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楊一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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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與他人同居期間所負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內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霍駿借款發生在其與王玨同居期間,在此期間所舉債務應當首先認定為霍駿與王玨共同生活支出,應當由霍駿與王玨共同承擔,霍駿雖認同借款事實,但因霍駿與柳媛雖有夫妻之名,確實互不盡夫妻義務,現王玨主張該債務由霍駿用于柳媛共同生活,應當提供證據證明。但王玨未能提供該款用于與柳媛的共同生活,應當認定為霍駿的個人債務。那么一方與他人同居期間所負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楊一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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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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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與他人同居期間所負債務不應確定為夫婦共有債務
張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一方與他人同居期間所負債務不應確定為夫婦共有債務
內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之間約定財產屬于一方所有,且債權人明知或應知夫妻雙方存在這種約定的除外。霍駿借款發生在其與王玨同居期間,在此期間所舉債務應當首先認定為霍駿與王玨共同生活支出,應當由霍駿與王玨共同承擔,霍駿雖認同借款事實,但因霍駿與柳媛雖有夫妻之名,確實互不盡夫妻義務,現王玨主張該債務由霍駿用于柳媛共同生活,應當提供證據證明。那么一方與他人同居期間所負債務不應確定為夫婦共有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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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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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記結婚前舉辦婚禮所負債務(婚禮籌備金),不同于家庭生活開支,除非雙方有共擔之合意,否則不作為共同債務處理。但購置結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應認定為共同債務元甲婚姻家事 527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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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婚內財產協議 769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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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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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姚平 813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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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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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沒有分居,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分居后主張該期間的撫養費,法院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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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能夠起訴要求解決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嗎? 在分割財產時,應當按照下列原則: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則。即雙方按照自己的意愿達成分割財產的協議,根據協議來處理財產。 ??其次是區分共同所有和個人所有原則。如果雙方協議未成,那么對于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要區分財產的性質,是共同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如果財產是屬于共同所有的性質,則應該平均分割,如果是個人所有的性質,則誰的財產歸誰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則。即如果財產性質不明時,無法認定財產是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則一般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進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顧婦女、兒童權益和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即在財產分割過程中,適當照顧女方和撫養兒童一方的權益;在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分割財產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 司法實踐中,以上4個原則有適用的先后順序,應依次進行處理,不能片面適用。 ??單純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對于因為同居,女方主張青春損失費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間多次懷孕人流等原因影響身體健康為理由要求男方賠償,以上情形屬于同居造成的后果,無合法婚姻為前提,故無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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