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期限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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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管合同沒約定生效期限如果法律無特別規定的,則依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任意約定期限。若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則應視為無限期合同,合同將無限期地約束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法》第44條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5條和第46條的規定,附生效條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條件成就時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生效。合同一旦生效,便約束雙方,契約必須信守。如《合同法》第214條和第232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的部分無效。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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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簽訂書面定金合同是證明定金合同的存在避免定金合同糾紛發生并且有利于糾紛發生后劃分責任提供依據。合同雙方應對定金作出書面約定特別要對違反主合同條款或補充合同條款時如何處理定金作出約定。使用定金必須掌握定金數額的有關法律規定否則會造成部分定金的無效。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從實際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條款可以防止因交付期限約定不明確拖延交付定金和發生糾紛。無論是在定金合同還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關的憑據、合同、提單等都可能在發生糾紛時成為對己方有利的證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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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期限內沒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嗎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無非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民法典第百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無法協議解除的具有民法典第百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果雙方無法協議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那么合同期限內沒有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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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約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確定()合同生效時間民法典第百零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可見合同旦生效便約束雙方契約必須信守。民法典第百零條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年。最后附解除條件或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時失效。但若法律既無特別規定當事人又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則合同將永久性地約束雙方任何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那么未約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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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合同生效,指合同條款對當事人雙方已發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當事人雙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關系有兩種:一是合同一經成立即生效,雙方便開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險合同生效的附條件成立或附期限到達后才生效。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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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條是對定金合同的形式、履行期限及生效作出的規定。本條規定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是在債權債務關系中,為擔保債的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債務未履行之前交付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約定交付定金不是一種普遍的民事行為,它是一種重要的債的擔保形式,一經實施,就起著證明債之成立、賠償債之不履行的損失等作用。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履行義務的時間界限,是確定是否按時履行或者延遲履行的客觀依據。那么定金合同的形式、履行期限及生效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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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界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義務,應按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追究責任。一方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視為合同已生效,同樣要追究其違約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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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比方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擔保功能。同時可將合同復印件交由履行部門存查,保證依約履行。合同生效條件:1、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那么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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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那么附條件附期限合同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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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質押合同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條質權生效時間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權標的的全部即使債權部分受到清償也不受影響。質物部分滅失的未滅失的部分仍然擔保全部債權而不能相應地縮減質權擔保的范圍。那么質押沒有書面合同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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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附條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那么附條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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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期限的作用是延緩合同效力的發生,合同在該期限到來之前,其效力處于停止狀態,待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才發生。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這里的期限與法律行為的履行期限是有區別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為所負義務的履行所加的時間限制。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可簽訂其中任何一種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只有起始時間,沒有截止時間,因此,需要約定合同終止的條件。那么附期限合同怎么簽訂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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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質押合同訂立并生效后,債權人成為質權人,對出質的財產享有質權。質押權是屬于物權的范疇,本身并無時間限制,質權從質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質押物的擔保期限,在超過擔保期限或擔保債權已消滅的情況下,質押擔保解除,質押人可以要求質押權人歸還質押物。那么合同中是否需要約定質押權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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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第七百三十條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的法律后果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五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那么沒有期限的租憑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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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條款而非法定條款。當事人不得以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實或有損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作為合同的附條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違反法律規定,應當認定民事行為無效。違法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如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某人殺死某人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生效條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不發生的條件。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2、惡意阻礙附生效條件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那么附期限合同的生效條件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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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