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結婚證屬于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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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結婚一個月就離婚要還彩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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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今年37歲的巫某某是省直一家單位的員工,2004年12月他和趙某結婚。2007年12月,趙某起訴到蜀山區法院要求離婚。趙女士向法院提供了夫妻共同財產,一套住房的房產證,要求分割。不想,趙女士委托的律師到房產局調查發現,早在2007年12月份,巫某某便偽造了離婚協議及房產證于2008年4月5日將此房以30萬元賣掉。趙女士代理律師將這一情況告之法院。2009年4月,合肥市蜀山區法院將此案移交到公安機關。近日,巫某某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合肥市蜀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事案件審結后,原本中止審理的巫某某與趙女士的離婚案再次開審,法院判決,準許雙方離婚,巫某某補償趙女士8.5萬元。那么不愿妻子分房產偽造證件賣房被判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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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很多人都表明了愿意結婚,并且愿意為響應國家“三胎”的號召。而結婚證則是國家法定的結婚有效證件,結婚證是已婚人士的一種身份證明,是我們生活中重要的證件之一。但是重要的證件也伴隨著偽造、仿造的出現,那么,如何辨別一個人的結婚證是真是假的那?大律網精英律師總結了結婚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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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此可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是當事人在不能就離婚問題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法院判斷是否應當依法解除當事人婚姻關系的法定標準,由此可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是當事人在不能就離婚問題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法院判斷是否應當依法解除當事人婚姻關系的法定標準,因此在當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關系問題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國家和法律對公民婚姻關系的存亡進行干預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調解和好是否無效”為主要標準來決定干預結果的,也就是說當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夫妻關系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自愿即可以無需任何其他理由而解除婚姻關系的,也就是說當事人基于婚姻自由解除夫妻關系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自愿即可以無需任何其他理由而解除婚姻關系的,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結婚,另一方能否請求解除婚姻關系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登記結婚后提供真實身份信息一方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時法院應準予其離婚。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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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那么用偽造的證件結果可以構成重婚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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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位二十四歲的小姑娘林某也在這天和自己的男朋友想要在當地領結婚證,但是,當她到民政局去登記時,那里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她已登記結婚了,這下林某和準老公徹底凌亂了。去民政局登記結婚,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的。那么,偽造戶口登記結婚的李女士該受到什么懲罰呢?李女士偽造戶口簿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顯然已經涉及犯罪,屬于偽造證件罪,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犯罪需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與此同時,還要交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需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交納處罰金。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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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認為住建委審查不嚴,使自己的婚前財產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馬先生將住建委告上法庭,并將自己的妻子追加為案件第三人,要求撤銷目前兩人共同擁有房產的房產證。馬先生今年48歲,正和妻子鬧離婚的他將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告上昌平法院。6月底,他和李女士登記結婚。婚后,李女士利用夫妻關系,在辦理房屋的網簽和登記手續時,偽造共有協議,將房屋登記為二人共有且各占50%份額。住建委審查了李女士提交的申請材料,最終頒發了房屋的所有權證。那么女子偽造協議將丈夫婚前房產變成夫妻共有違不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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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結婚,另方能否請求解除婚姻關系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登記結婚后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方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時法院應準予其離婚。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條之規定可以撤銷婚姻登記的僅限于方受脅迫結婚婚姻登記程序瑕疵并不在可撤銷登記的范圍之列。那么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結婚,另方能否請求解除婚姻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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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海員證。?此外,華僑、港澳同胞在申請結婚登記時,還須持有在國外或港澳從事的職業或有可靠經濟來源的證明,以及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涉僑、涉港澳的結婚登記,由國內(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要求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須共同到上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依法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或故意隱瞞事實、偽造證件的,不予登記。違法情節嚴重的,提請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那么涉僑、涉港澳的結婚登記的程序及婚姻登記機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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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收到貴院補充鑒定評估函后,我們對全部材料進行審核,經討論、分析,認為:依據現有病歷資料,不能證明大牛所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已達臨床治愈,其在2019年8月6日前及領取結婚證后處于該病的何種狀態(疾病期或緩解期)無法評定,2020年10月27日,經本院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鑒定所(以下簡稱中衡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大牛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受所患疾病影響,對事物的辨認能力削弱,評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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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年近半百的小鄭和小胡結婚19年后因為被告小鄭經常在外應酬尤其是近兩年他還染上了賭癮夫妻倆因此多次發生爭吵。在法庭上陳述為什么離婚的小胡顯得心情格外沉重。小胡表示愿意和被告平均分配共同財產且不要房屋和汽車。法院審理認為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舉債應按照共同債務對外承擔責任。本案中雖被告小鄭提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尚欠外債150萬元提交的證據系其自己偽造并無真實的債務存在。因而對于本案中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原告小胡的意思表示原被告雙方平均分配存款各分25萬元房屋和車輛由被告所有被告按其價值50給予其對價。那么偽造巨額外債只想離婚多分家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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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條第一款是對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一方應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以及離婚后發現上述行為如何解決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即從男女登記結婚之日起,到夫妻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為止,這一特定期間內夫妻所得的財產。所以,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是違法行為的客觀表現。一方實施上述行為,就是要將本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這部分財產據為己有。那么掩蓋、藏匿夫婦共有財或偽造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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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離婚結婚時家電怎么分如果是婚姻登記日后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我國民法典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1062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063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要離婚結婚時家電怎么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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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條第一款是對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一方應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以及離婚后發現上述行為如何解決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即從男女登記結婚之日起,到夫妻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為止,這一特定期間內夫妻所得的財產。對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以,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是違法行為的客觀表現。一方實施上述行為,就是要將本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這部分財產據為己有。那么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或偽造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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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證是假的如何離婚1如果根本沒有登記就是偽造的則婚姻關系不存在2如果本來登記過結婚證丟了便制作了假證可以補領或結婚3還有的地方婚姻登記處發的結婚證本身就是假的這樣的情況結婚證應該免費換發。4如果登記過民政局就會有檔案資料婚姻關系存在需要離婚。否則不需要離婚程序但涉及財產分割的可向法院主張解除同居關系。可以去民政局申請撤銷結婚證或使用假戶口和身份證辦理離婚證。那么結婚證是假的怎么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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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每個階段都能有一個全新的開始,人生下半場追尋更好的自己!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獲得北京石景山區房產一套、銀行存款、公積金、基金、證券等財產。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婚姻背后,越是簡單,越容易被忽視的東西才是意義所在,結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勵,遇到事情能有個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時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勵、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飯,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個溫暖的擁抱、我開車,你坐在副駕駛,車里放著外面喜歡的音樂,買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長,如果有個相知相伴的人陪伴著走完這一生。這大概就是結婚的意義。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